教师交流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学校关于教师交流工作总结
教师交流是促进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综合能力,有利于相互取长补短,特别是对于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今年是我镇教师交流活动的第一年,我们还没有成功的经验,需要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一、 我校出外交流教师的基本情况
我校的交流学校是苟堂镇玉皇庙小学。在这一学期中,我校选派数学教师张晓丽老师,英语教师张耀红老师和语文教师刘洋阳老师,他们都是青年教师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可塑性很强。学校交给他们的任务是:到玉皇庙小学去参加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教研教改,虚心学习他们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把自己锻炼成为科研型教师。一学期后回到学校,把学到的宝贵的教育教学经验,传授给我校教师,我校领导专程到两所小学看望了这两位老师,听取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的汇报,领导对他们在那里教学、学习、生活情况的说明,双方达成共识都比较满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我校开展送课听课情况
我们要求学科教师参加听课评课,大家评价很好,从中学到了不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方法,他们参加各校的教研活动,学习其他校的成功经验,传授他们的 教研教改经验,针对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他们参加集体备课,把自己掌握的先进备课方法和经验传授给我校教师。在平时的上课中,与我校教师随时交流教学心得,随堂听课评课。学校还不定期组织支教教师,举行公开课,教研课,双方切磋交流,相互取长补短,效果很好。我们还召集支教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工作、学习、教研,生活等方面的感受。在工作方面,他们深有感触的说,农村小学教师的工资低,生活艰苦,但很敬业、奉献精神很强,农村学校教师的奉献精神和敬业态度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也从这里学到很多不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方法,进一步充实了自己,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了自己。
通过交流,教学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这是一种先进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的交流,是先进教研方式的有机结合,这种交流使双方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对于教育事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教师交流,是一件新生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使其在今后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苟堂镇中心小学 2013、6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精细管理办校,内涵发展育人”活动,实现教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序流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 促进城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10%。通过交流,促使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交流对象与条件
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2、年轻有为教学质量高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4、评选特级教师及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5、申报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交流任教半年及一年以上的经历。
6、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项支教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五、交流形式及办法
1、符合条件教师推荐交流。根据交流方案和计划,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区教育局协调,开展区内交流。
2、按照区教育局文件《关于印发新密市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教〔2010〕127号)规定的外围学校教师有序交流要求,在编在职教师,每年安排3名教师有序交流。
3、提拔与晋升交流。教师选拔为校级班子成员原则上在区内交流任职。教师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需要在区内交流任教。
4、定期双向交流。由学校推荐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区内双向交流,时间为一学期,并逐步延长至一学年。
5、挂职与外派交流。安排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到规模较大的学校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学期。有计划地选送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教育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时间一个月左右。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12年7月中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体局实施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制定交流方案。2012年7月下旬,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七、相关要求
1、下列情况的教师应优先交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名师;业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夫妻同校任教且一方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教师;小学中高年级学段的专任教师。
2、对自愿申请参加交流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培养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不符合交流条件但本人自愿申请交流的教师,经学校认定也可列为交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