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2017年度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2018-07-25工作总结

县党群机关党总支:

  现将县委老干局党支部《2017年度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不妥之处请指正。

  上半年,县委老干局支部党建工作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老干局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14名,其中:在职党员5名,党员离退休干部9名(党员离休干部3名,党员退休干部6名);在职党员按制度和《目标责任书》管理,党员离退休干部实行制度管理;支委会由5人组成,其中:支部书记由局长担任,其他4名支委分别由在职党员和党员老干部组成。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班子建设,强化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狠抓党支部建设工作。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日常工作中,支部班子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党建、促业务,为开展工作搭建了平台,促使党建工作和其他工作均收到明显成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既杜绝了“家长制”和 “一言堂”现象,又提高了决策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提出的领导班子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单位财务发票审签、政府采购等工作均有其他副职领导干部承办。同时,支部负责人不定期将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情况在支委会、支部大会或老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日常工作中,支委一班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决议,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到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共召开支委会议10次,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讨论研究,印发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安排意见》,制定了《关于在支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对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抓好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四是做好党费核定收缴工作。按照临组发﹝2017﹞56号、67号文件和县直机关工委《关于2017年度党费核定的通知》精神要求,党支部对支部14名党员的党费重新核定统计并报机关工委核定后,全体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坚持按新标准对1-6月的党费进行了交纳,支部按季度足额上缴党费,一、二季度共缴纳党费2007.6元,收交率、上缴率均达100%。党费收缴核定情况在支部大会和党务公开栏内分别进行公开,并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支部派人上门进行通报公开。五是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支部与5名在职党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员离退休干部实行制度管理,不断强化了对全体党员的管理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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