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总结范文(4)

2018-09-08工作总结

(六)做好基础工作,严格人事任免

  今年,我委根据县委组织部提名,严格按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的范围、程序,对县政府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进行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情况不清、材料不全的,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补充。人事任免议案经审查合格后,再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和常委会表决。在常委会表决时,要求拟任命干部作供职发言,增强了人事任免的庄重性。今年以来,常委会共计新任命干部22名,免职干部1名。

(七)指导乡镇人大,夯实基层代表工作

  一是年初召开了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表彰了2012年度乡镇人大工作优秀乡镇。同时,下发了《2013年乡镇人大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帮助乡镇人大理清工作思路。二是深入乡镇人大开展调研,了解代表行动开展情况,为乡镇人大工作出谋划策。三是对乡镇人大工作开展考核。12月初,我委联合办公室,组建三个考核小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对照年初印发的2013年乡镇人大工作考核意见,对各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报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全县通报,有力地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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