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总结范文

2019-01-29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紧紧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开展“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不断提高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审判工作、改革工作、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促进我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市中院政治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年“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总结如下。

  一、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我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实施意见,我院“创建”总体目标共七项,七项工作已初步完成。分项目标共43项,已完成37项。法院亮点工作为:一是法院网络建设。局域网实现与中院联网,完成了蒲江法院互联网站建设,已全面实施网上、电话预约和双休日立案;二是司法为民三级服务网络。目前在我县4个镇,12个乡,22乡村建立了为民服务网站,服务联络人员50名;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审务和办公自动化以及法院内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四是法院打造的精品电子档案,受到了省、市法院及县领导的肯定。“四好班子”正在接受县委的评定,6名班子成员已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院长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有2名成员正在攻读法律硕士。一线法官3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本科以上学历占64.52%。

  二、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的实施情况

  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中,我院始终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紧紧围绕“三个一流”,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构建审判管理体系,打造一流审判质量

  我们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作为争创一流的落足点,着重在构建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上下功夫,打造一流审判质量。

  1、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我院在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的基础上,以审判监督为重点,已实行了预警监督,案件的重要环节有明显提示,达到了跟踪督办的目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2、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一是设立专职、兼职质评员。除专职质评人员外,将立案、审判、执行的业务骨干纳入质量评查小组,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增强评查工作的透明度,促使一线审判法官办铁案。二是我院制订了《案件质量检查评价标准(试行)》。将案件分为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五类,错误级别共分三级,一个一级错误就为不合格案件,两个二级、三个三级错误也为不合格案件。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659件,合格率为99.4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较去年案件质量水平有显著提高。三是多形式开展质检工作。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案件检查任务分配到人,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质检工作。四是实行重大案件质量问题讨论制度。对可能存在级别错误的案件,质评办组织3人以上会议讨论研究后报审委会决定,确保重大问题被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促进了我院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因此,审判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突破了过去评查范围小,评查角度单一、评查深度不够的局面,杜绝了质评人员凭主观判断的现象,使案件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

  3、建立调解工作体系。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法之一,我们把调解工作作为专项整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强化法官的诉前调解意识和再审调解意识,进一步深化“大调解”格局,截止目前,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1.05%。二是加强“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的办案力度。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到纠纷多发地或偏远山区开庭审判,通过以案讲法进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和预防民间纠纷。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法庭”6次;充分利用假日法庭功能,为外出务工者提供方便,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尽快通过诉讼得到法律保护,假日开庭4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全年培训人民调解员10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4、建立并实施了法官判后释疑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不但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与事实论证,而且能更好地使当事人理解、接受法院的裁判文书,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5、构建全新的执行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执行裁判监督庭,使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彻底分离,全年执裁案件179件。二是建立了执行案款的收取与支付人员分离,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人员与组织评估、拍卖、变卖人员的分离,缓交费用的确定与收取分离和人大代表随案执行等五项制度,使执行案件在阳光下进行,提高了执行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实行八项执行纪律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一是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等的吃请、送礼;二是严禁索取当事人、代理人等的财物、金钱;三是严禁参加由当事人、代理人等支付费用的各种娱乐活动;四是严守执行工作秘密,不得向当事人、代理人等通风报信;五是严禁利用执行工作之便为自己、家人或者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严禁使用、截留、挪用、侵吞、私分案件执行款或者其他财产;七是严格约束自己的家人、亲属等,不得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等的财物、金钱;八是严禁乱拉赞助供个人或集体使用。)四是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我县农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抚养、赡养纠纷案件进行专项、集中执行,确保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老有所养、病有所治。今年执行此类案件70件,执结金额42万余元。

  5、开展庭审规范化和裁判文书考评,提高法官审判能力。我院按照《庭审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及《裁判文书质量检查考评细则》的规定,每年对每个审判人员的庭审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待岗学习,学习后考核合格方能重新上岗;对裁判文书由研究室牵头,组织业务尖子进行认真评查,确保裁判文书质量。通过严格、公正的考核评比,我院法官的审判能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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