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师雇佣合同(3)

2018-07-17雇佣合同

 第六条 工作及安全责任

  在家教时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乙方必须认真地进行授课,不得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工作纪律

  乙方除收取协商的劳动报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礼品,不允许在甲方家中就餐,工作期间不允许使用手机,不允许接打电话,进入甲方家中时须提前调为静音模式。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

  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发生冲突的,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根据本合同第十条之规定依法解决。

  2. 一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需要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需要提前7日通知甲方。

  3. 乙方私自延长授课时间的,甲方不发放乙方私自延长部分的工资;甲方延长授课时间的,须给乙方加付延长部分工资(加付工资标准:30分钟以内不计费,半小时以上均按一小时收取)。

  4. 如乙方因故迟到或早退,应在本次授课结束后或下次授课时间结束后适当延长时间,而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形,依法保留追究违约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4. 调解不成的,若有诉讼之必要,双方同意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件1为《家教应征简历》,附件2为乙方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附件3为甲方或甲方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全部合同内容完结之日终止。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一篇:保安雇佣合同下一篇:家庭教师雇佣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