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21-06-13合同

【必备】劳动合同范文汇编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医院

  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本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 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担任 职务,工作地点为。

  2、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合理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3、乙方须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指令性任务、日常性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4、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5、乙方在聘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在聘用期间须有高度责任心,如违规发生纠纷及事故者,视岗位及轻重不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内部处罚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乙方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及职责不同,按甲方相关工资规定执行。

  2、甲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3、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福利待遇及岗位津贴。

  4、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及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及学习的岗位及必备的办公场所。

  6、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

  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五、合同的终止、解除、变更与续签

  1、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其中包括试用期(前三个月)内如一方有异议,则合同终止执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2)严重失职、误职或违法乱纪,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旷工或以不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5)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

  3、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应填写聘用合同变更书。

  4、劳动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本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并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2、双方另行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呢?

  案例:

  小洋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定吸烟,遭到了辞退。对此,小洋觉得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怎么能因为一件小事就辞退人?

  我们的观点: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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