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公司及董事会):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籍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或“总经理”)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为三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1.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1.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
2.1.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1.2拟订年度发展规划, 年企业战略构想,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2.1.3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2.1.4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和基本管理制度;
2.1.5不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董事会同意;
2.1.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应由总经理提名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2.1.7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