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20-08-09会议方案

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省、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相结合、国家“规定动作”与我省“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3月31日。

三、领导机构

  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关永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志成 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崔力全 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副局长

  王占友 爱辉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何 纯 合作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信息发布、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冬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工作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落实好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在年底前全部完成《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2)落实好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健全行业部门之间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落实本行业、本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中,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标准要求。

  (3)落实好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社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户籍化管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管理,落实电气火灾防范措施。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四个能力”和“一懂三会”技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保障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整好用。

  2.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要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六是建全社区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3.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

  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重点单位应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一是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四是公安消防部门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各乡镇、街道、消防部门要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二是检查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三是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工商、安监、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5.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一是对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领导责任、主管行业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隐患单位主体责任,要与有关行业部门签订《整改责任书》。对每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确定2名具体督办人员,实行责任捆绑,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加强整改期间安全防范,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彻底、按期销案。二是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在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三是对整改迟缓、久拖不改的要约谈有关行业部门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下发通报。

  6.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

  紧盯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两会”期间,要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二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元旦、春节等期间,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三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期间,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全面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7.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专项整治。

  “规定动作”: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地下场所、物流仓储企业单位、电气火灾防范等专项整治工作。

  “自选动作”: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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