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2)

2020-08-12会议方案

三、“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参与范围和工作方式

  (一)参与范围。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驻玉各单位联系贫困村,上述单位中除教师、医务人员和企业职工之外的所有干部联系特困户或贫困户,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参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在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其中,非公经济组织由市工商局、新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协调组织。市直部门、驻玉单位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的,驻乡(镇)单位“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由所在乡镇统一安排。

  (二)联系对象。以4个移民乡、19个移民村和插花移民为重点,将其他8个乡镇、40个村、贫困户和特困户全部纳入联系范围,确保联村联户全覆盖。

  (三)联系方法。1、县级领导联乡联村联户。县级领导联系乡镇,每人联系1个村,每人联系2户特困户或贫困户。2、部门单位联村。纳入参与范围的部门、单位联系村。3、干部联户。在所属单位联系的`村中,每名干部联系1户特困户或贫困户。此外,各乡镇也要按照“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具体要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村,并在所联系村中联系2户特困户或贫困户,每个乡属站所和驻乡单位联系1个村,干部在联系村中每人联系1户特困户或贫困户。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要按照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分批进村入户的办法进行,保持全年联系不间断。联系特困户或贫困户的干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职时,由联系单位确定新的接替人选,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从2012年2月中旬开始启动,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是: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成立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及设施;拟定“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定;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计划阶段(3月5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与有关乡镇、联系村和联系户沟通对接,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帮办的实事、解决的难题、推进的措施和工作责任,认真制定“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年度工作计划,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印发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联系村、干部联系户要形成统一的联系名册,联系名册与年度工作计划要在3月5日前报市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实施阶段(3月上旬开始)。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包括会议活动记录、文件通知、简报信息、宣传资料、各类表格等),分期分批安排干部到所联系乡村、农户中开展活动,先期不能开展活动的干部要采取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加强与农户的联系,确保活动任务落实。3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联系村开展一次集中活动,干部个人必须与帮扶对象联系一次。市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组要组织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既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全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贯彻始终,把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始终,努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并在市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地点及设施,具体负责这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和统筹推进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集中力量开展好此项工作。要定期听取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推进情况,查找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办法,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部门单位“联系承诺公示”和干部“帮扶联系卡”制度,部门单位要与联系村签订“帮扶协议书”,确定帮扶承诺,定期与联系对象保持沟通。各乡镇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推进会,对接帮扶项目,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联村联户工作台账,制作“联系帮扶进度公示栏”,定期公示联村联户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和被联系村深入分析当前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主动与联系单位进行对接沟通,确保有针对性地开展联系帮扶工作。

  (三)跟踪督查考核。市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组要采取定期检查、入户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月督查、季通报、年总结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措施、督促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联系帮扶不积极、基层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或干部要及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要适时召开工作汇报会和经验交流会,组织各部门、各乡镇总结交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市委组织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干部适时进行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干部优先选拔使用。

  (四)严明纪律要求。干部下基层原则上住在村里,村里确有困难的由乡镇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派出单位要落实食宿、交通等补助政策,为干部下基层创造便利条件。干部下基层要严格遵守省委提出的“三个防止”、“八个不准”纪律要求,即:防止增加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不准向基层群众提任何不合理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和土特产,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包办代替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情,不准干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市纪委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深入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要分阶段拟定宣传报道重点,要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甘肃玉门网”、“玉门党建网”等各类媒体平台上开辟“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宣传专题,跟踪报道、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努力形成社会高度关注、干部倾力投入、群众普遍参与的宣传声势。市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简报》,定期向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特别要在《甘肃日报》、《酒泉日报》和省市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积极宣传我市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提高对外宣传的层次和水平,扩大对外影响力和工作显示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开辟宣传阵地,采取设橱窗、办专栏、建园地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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