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2020-08-18会议方案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路上多一分安全,生活多一分欢乐。以下是关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欢迎参考!

  篇一: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和义务,提升全员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6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罪”,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单位于12月1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联合开展专题部署。各单位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开展专题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打造宣传声势。

  (二)积极推动宣传创新。各单位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围绕年度“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特点的主题活动,发动社会资源,开展公益安全活动,积极开展有效宣传。通过主题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在交通安全知识方面得到新的认识。

  (三)扎实开展“安全日”教育活动。一是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车队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公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用车、优质服务的工作。二是加强车队内部管理,完善和健全车队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公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各类隐患的发生。三是收集社会上重大交通案例,对本单位驾驶员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并组织开展讨论,分析存在的原因,引以为鉴。四是定期进行包括驾驶技术、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比武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五是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使大家牢固树立出行安全、行车安全的思想。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并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厅办公室。

  篇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确保我县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扎实开展,根据公安部《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

  二、工作目标

  针对活动主题,在全县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迅速部署工作措施。11月26日前,县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交巡警大队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分别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活动方案,督促工作落实,共同推进主题活动。各部门之间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确定活动思路,明确部门职责,部署活动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交巡警大队要结合部交管局《关于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公交管〔2016〕392号)要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并对辖区面包车、摩托车、客货运车、校车、危化品车重点驾驶人普发一次宣传短信。二是要协调乡镇“安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管部门,针对重点车型开展一次冬季交通安全培训课,加强对重点车型驾驶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三是要结合部局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要求,做好“一点一预警”、“一案一曝光”、“一月一提示”工作,要对辖区易结冰、易团雾等重点路段、时段进行一次预警提示,收集具有冬季典型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减少辖区交通事故发生。

  (三)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交巡警大队牵头联系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等部门,于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场设立活动分会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至少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展台咨询,并分别组织3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交通违法劝导活动(11月26日前报名单)。县交巡警大队负责准备活动当天所需的展台、展板、挂图、传单等宣传资料和指导活动当日的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县文明办应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全县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志愿服务。12月2日与主题宣传活动相呼应,在文化广场周边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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