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2016年,要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推动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推动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培养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教育模式及管理方法,强化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培训。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教育局)
20.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合理界定医院级别,明确不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以糖尿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病、常见病管理为切入点,不断完善上下、横向转诊政策,合理确定适合我市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的分类目录和转诊指南,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城市三级医院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为主,减少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完善双向转诊程序,确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组建由三级医院专科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组成的医疗团队,对下转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推行处方延伸服务,适度调整基层配备使用市补充药品的数量和种类,确保下转病人有药可用,为大病、慢病回社区进行康复和医疗提供必要保障。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及专科中心建设,鼓励通过建立医联体、远程会诊等方式强化双向转诊工作。
开展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公立医院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2016年,确定30种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推进分级诊疗工作,2017年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时间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6年3-6月)。进行测算评估,对公立医院人、财、物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二)实施阶段(2016年 6月底启动实施)。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仪器检查价格,调整完善医保支付、报销制度,确保医改、医保政策有机衔接;制定城市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绩效考评方案,探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试行新的薪酬分配制度;制定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估阶段(适时开展)。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改善工作措施,确保改革持续健康开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审计、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落实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工作开展。要积极推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机制,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分析,跟踪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和重点指标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人员进行政策培训,提高其推进改革的能力。要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加大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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