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方案

2020-08-22会议方案

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通州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局“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为指导,根据疏解整治重点任务,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城市副中心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通州区司法局成立“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组 长:甄 朋

  副组长:郭玉明、张改朝、李立文、张银、高飞、陈帅

  成 员:基层科、法宣科、法援科、矫正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区律师协会、区人民调解协会、各司法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基层科,联系电话:80885703—8212,负责与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各牵头部门对接、方案制定、工作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主动作为,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与“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放到“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动,勇于担当,精准发力,强化落实,为服务疏解整治任务做出新贡献。

  (二)因地制宜,坚持需求导向。立足于疏解整治各项任务、重点工作,加强与任务牵头部门的沟通,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因需施策、发挥职能,突出工作总体部署,切实满足疏解整治行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需求。

  (三)维护公平,坚持依法依规。着眼于疏解整治任务的紧迫性、复杂性,确保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切实维护疏解整治行动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疏解整治任务的高效有序进行。

  (四)协同推进,坚持创新发展。创造司法行政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新方式、新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行业力量,强化主体责任,整合系统资源,形成推动司法行政服务疏解整治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根据司法行政职能,确定四项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十二项具体举措。

  第一项任务:开展疏解整治法治宣传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带领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理解、配合疏解整治工作,促进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具体措施:

  1、开展“建设美丽城市副中心,做讲法治守秩序的好市民”主题宣传活动。以区法治宣传领导小组为统领,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为主题,结合违法建设拆除、打击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等专项行动,在全区广泛开展“建设美丽城市副中心,做讲法治守秩序的好市民”主题宣传活动,全面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

  责任领导:高 飞 责任人:果松霞

  主责科室:法宣科 协办科室:各司法所

  2、开展疏解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环境保护、城市规划、拆迁类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宣传挂图和海报,在全区近600个村(社区)的法治橱窗张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面向全区市民进行宣传,正面引导基层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公民义务。营造有利于疏解整治的法治氛围。

  责任领导:高 飞 责任人:果松霞

  主责科室:法宣科 协办科室:各司法所

  第二项任务:开展疏解整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发挥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优势、人员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抓早、抓小、抓预防,守护一方和谐,促进一方安宁。

  具体措施:

  1、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人民调解专项排查。组织全区640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323名在册人民调解员,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目标,聚焦疏解整治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专项排查由区局制发工作方案,各司法所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加强对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专项培训,让人民调解员做到“三清楚五做好”,即清楚“本区域疏解整治的具体项目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本区域原有矛盾纠纷隐患是什么”,做好“矛盾排查、纠纷登记、心理疏导、调处化解、隐患报告”。

  责任领导:郭玉明 责任人:基层科长 各所长

  主责科室:基层科、各司法所 协办科室:人民调解协会

  2、建立“疏解整治疑难纠纷调解团”开展攻坚化解活动。依托人民调解协会,整合全区调解资源建立“疏解整治疑难纠纷调解资源库”,为各司法所积极配合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对疏解整治排查出来的疑难矛盾纠纷开展攻坚化解活动。攻坚化解采取包案和挂帐督办制度,各司法所所长和分管调解工作人员要带头包案,定期化解,确保疑难矛盾纠纷能够得到成功化解。

  责任领导:郭玉明 责任人:基层科长 各所长

  主责科室:基层科、各司法所 协办科室:人民调解协会

  第三项任务:开展疏解整治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统筹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势,形成“区级有团、镇街乡有队、村社区有组”的三级法律服务团队,为疏解整治地区群众提供全天候、无死角的.法律服务。

  具体措施:

  1、组建三级法律服务团队。依托区律师协会,组建区级法律服务团,按照服务类型分为律师服务团、人民调解服务团、公证服务团;按照疏解整治专项任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证等服务,为疏解整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结合疏解整治具体任务,整合优势资源,在乡镇(街道)组建法律服务队,在疏解整治实施的具体点设法律服务工作组。根据疏解、整治任务的不同特点,在事前、事中和事后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工作。引导本辖区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责任领导:郭玉明、张改朝 责任人:基层科长、刘艳荣

  主责科室:基层科、法援科、公证处 协办科室:人民调解协会

  2、加强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和引导。在疏解整治周边地区通过条幅、海报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12348法律咨询热线,提升热线知晓率;加强热线值守律师的选配,配备业务能力、责任意识强的律师;加强对值守律师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值守律师对于疏解整治法律法规熟悉程度,提升咨询效率和群众满意率。

  责任领导:陈帅 张改朝 责任人:陈松波、刘艳荣

  主责科室:法援中心、法援科 协办科室:各司法所

  3、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落实“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配齐配强疏解整治地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加强村居法律顾问管理,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为村居委会和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围绕疏解整治各项重点任务每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于集中整治时期,适时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责任领导:张改朝 责任人:刘艳荣

  主责科室:法援科 协办科室:律师协会、各司法所

  4、加强疏解整治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开展“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建设活动,进一步促进联系点作用有效发挥,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责任领导:张改朝 责任人:刘艳荣

  主责科室:法援科 协办科室:法援中心、各司法所

  5、加强疏解整治地区公证工作。加强公证工作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公证机构进疏解整治地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公证行业为违法建设拆除、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疏解区域性市场等专项行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促进疏解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领导:张改朝 责任人:刘艳荣、翁庆国

  主责科室:法援科、公证处 协办科室:各司法所

  第四项任务:开展疏解整治法治保障工作

  强化主责意识,引导服务管理对象在疏解整治行动中发挥正能量;强化“全区一盘棋”观念,打破区域界限,形成跨区域协同执法的应急机制,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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