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一】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企业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秋”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工作片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片长负总责,包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分包到村;没有包片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全部分包到重点部位,与包村干部同工同责。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宣传督查组,在全镇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同时加大对秸秆回收及青贮工作奖补措施。
(二)强化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搞好宣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转变传统观念,才能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及主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镇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早上6:00—7:30,中午12:00—1:30,晚上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车集中巡回宣传。禁烧期间将组织宣传车辆,录制宣传磁带,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宣传,把宣传与督促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禁烧期间所有宣传车辆必须悬挂禁烧横幅、安装播音器材,并携带灭火工具,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镇中心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承诺书,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疏堵结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强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粉碎还田能以农家肥的形式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要深入宣传秸秆粉碎还田的好处,多方协调,积极引导,利用秸秆粉碎机械,最大限度地将秸秆粉碎还田。
2、树立秸秆资源意识,搞好秸秆回收。镇政府将加大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力度。有关回收企业要增加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提高回收能力,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改进办法,最大限度地扩大秸秆回收量。有关工作片对秸秆回收利用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引导协调好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养殖企业青贮玉米秸秆收购需求。禁烧期间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和监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回收秩序,采取强硬措施搞好秸秆回收利用。
3、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4、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5、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00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同时对抓获现行焚烧人员并交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的包村干部或村干部奖励500元。谁抓住奖励谁,抓住谁处理谁,对纵火人决不姑息迁就。焚烧秸秆烧坏树木的要依照《森林法》另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各农户负责自家责任田秸秆的清理工作,一旦被引烧,应及时举报,协助处理焚烧事件。如果既不举报,又找不到点火人的,由该农户承担责任,比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7、镇政府在全镇设八个堆放点:**。各村根据情况合理选择地点,设立自己的堆放点,每村至少一个。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对没有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行政村予以奖励:2000口人以下村奖励3000元、2000—5000口人村奖励4000元,5000口人以上村奖励60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另奖500元;发现一起火情,每堆罚所在村200元;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
对镇机关干部的奖惩。禁烧期间没有出现火情的村,奖励包村人员500元。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镇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镇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每次罚款50元;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累计3次,除罚款外,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因组织不力或擅离职守,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或其他损失的,将直接追究支部书记、村主任责任。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及包片(村)领导、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各村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每缺少一项罚村里50元。禁烧监控点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监控,若出现脱岗、空岗现象,每次罚村里100元。
镇督查组要对镇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四、奖励措施
(一)各村要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及养殖户要利用三秋时期认真备好资金做好秸秆青贮工作,每青贮一亩,镇财政奖励村3元,青贮情况经镇政府验收后兑付奖励资金。
(二)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落实秸秆还田工作,每还田一亩,镇财政奖村5元,市里奖补政策全额兑现,各行政村秸秆还田达到百分之六十的另奖村5000元,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另奖村8000元,以上各村秸秆还田情况有镇政府组织人员验收落实后予以兑现。
(三)各村设堆放点面积必须在五亩以上,镇补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