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辍保学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文件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年寒署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治理辍学的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白“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招收未成年人做工违法”的道理,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树立起“不接受义务教育违法”的自我约束意识;组织班主任和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县留守儿童父母的公开信》、《紫云自治县“控辍保学”告家长书》。使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切实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二、组织机构:
“控辍保学宣传月”领导小组
组长:靳丽琼副组长:史贤
成员:张小模孙善逊、潘军、邓生洋、武敏
下设“控辍保学宣传月”办公室
主任:潘军成员(分工):
邓生洋(悬挂、刷写标语)
武敏(组织学校班主任教师上街入村开展宣传活动)蒋艳芳(利用广播、板报和传单等开展宣传)
三、活动形式:
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1)利用悬挂、刷写标语的形式进行宣传。
(2)在赶集日,组织教师上街,利用广播、板报和传单等开展宣传。
(3)组织班主任和教师深入村寨,对学生家庭进行普遍家访;对辍学学生和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联合村支两委进行家访动员工作。
通过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不让学生辍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2月1日—2月2日),为组织发动阶段。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宣传月”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统筹安排学校系列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2月3日—28日),为具体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2月29—30日),为资料收集整理阶段。各部门将本次活动的资料整理归档,交办公室存档。
五、工作要求:
1、必须深入学生家里,与学生及其家长进一步沟通,从思想上转变其意识,力争让每个流失的学生再次入学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
2、家访必须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县留守儿童父母的公开信》、《紫云自治县“控辍保学”告家长书》。家访必须有照片,家访记录等材料进行映证。
3、悬挂标语必须放在醒目位置;广播必须用普通话,声音清晰;赶集日发放的传单,必须全部放完毕。
为保证工作质量,效率,凡安排到家访的老师,每人补贴50元油钱。
六、未尽事宜,临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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