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计划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发[20xx]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一)明确部门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了解培训对象的基本情况,摸清底数。认真监督定点培训机构,抓好培训师资、教学场地、培训计划的落实。发改委、财政等部门主要支持各类培训院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能力,推动培训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状况,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用工信息,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二)搞好部门配合,加强服务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各部门之间要加强相互沟通联系,适时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方案并组强实施,形成一种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多形式培训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适当扩大培训规模,根据不同人群、不同需求,多形式、拓展性的开展好符合条件的在岗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一)开展在岗农民工和困难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对企业吸纳的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和困难企业的在岗职工,根据企业岗位要求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需要,重点开展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并积极会同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重点开展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在岗农民工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培训,优化企业职工队伍结构,为企业振兴储备高技能人才。
(二)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
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宣传“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准入制度,鼓励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及时对其进行就业指导及技能培训,以提升技
能水平提高在市场中竞争就业的能力。并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劳动预备制招生规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强化定向培训和技能实训。
(三)全面推进创业培训
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及返乡农民工、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并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因材施教,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并注重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的衔接,着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
三、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
(一)加强技术支持,确保培训质量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培训需求预测和培训项目、教材课程的研究开发工作。指导培训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等多种渠道,扩充师资数量,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结构,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督促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严格培训标准,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二)严格要求,强化培训机构管理
按照《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办法》的要求,面向我市各类职业院校、
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培训机构。对已列为定点培训机构且培训质量高、社会声誉好、培训专业适应我市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继续承担特别职业培训任务;对尚未列为定点培训机构的我市重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作为重点招标对象,经招标程序,纳入定点培训机构范围,承担特别职业培训任务。加强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对各类设备设施、教学实训场地、师资配备和教材选用等情况进行重点考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对培训过程的督导评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各类违约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理,建立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
四、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形成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并将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推进工作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确保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并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管,杜绝任何机构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职业培训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督促各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台账,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名单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并组织人员深入到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和城乡劳动者家庭,广泛宣传政府制定的培训就业政策,宣传提高职业技能在特定时期对促进就业的重要性,宣传劳动者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就业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例,引导更多劳动者参与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接受多种形式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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