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成本工作会议简报(2)

2018-07-21会议简报

  与会人员主要围绕《办法》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和《办法》条款内容与实际工作情况的差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办法》出台后,为各级成本监审机构在调查、测算、审核城市供水企业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方面提供了根本依据,在提高政府制定城市供水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但是随着供水行业的发展,《办法》中也出现了一些条款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相符或者在操作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确定、财务费用的处理办法等方面,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与此同时,大家还就市成本分局近期正在开展的2个城市供水成本监审案例进行了会审剖析,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本次会议的有益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综合市水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办法》修订意见,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上报省局,为省局开展《办法》修订工作提供参考。  物价局成本工作会议简报三

  5月19日,全省成本调查监审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领导、成本分局局长及省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省物价局副局长梅香雪参会并作重要讲话。梅香雪副局长指出,各级成本工作人员要围绕价格改革的中心,增强新常态下做好成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成本机构要坚持以深化价格改革为导向,以目标管理为抓手,强化服务价格改革职能,完善成本制度建设,拓展成本服务领域,进一步发挥成本调查监审在价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加强成本工作,全方位提高成本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切实优化和提供保障条件,坚持遵守勤政廉政各项规定。  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调研员李锦斌作了题为《强化服务 着力规范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成本工作》的报告。会上还宣读了全国、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有关通报。武汉市、黄冈市、荆门市、孝昌县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作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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