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安全工作会议简报(2)

2018-07-22会议简报

  会上,安监局部署了春节期间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工作,消防支队就清理可燃物等工作进行了强调,通州公安分局通报了前期打击非法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2017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销售时间为,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初五零点结束,烟花爆竹专营单位从腊月十五开始进行配送工作,此次工作会要求运输路线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储存仓库要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囤积,零售网点要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部门要对进入通州区所有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为了确保燃放安全,还将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对全区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此外,零售网点要严格落实“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制度,即禁止向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和未成年人销售;遇有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及短时间内少量多次购买的要报告;凡一次购买5箱以上的,要进行实名登记。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耀光要求各部门要站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确保首都安全稳定的高度,抓好抓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多策并举、齐抓共管,将各类隐患问题发现、解决在萌芽,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公共安全责任。李耀光说,多年来,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烟花爆竹燃放量已经有所控制,2016年春节期间全区销售烟花爆竹同比减少了19%,特别是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带头少放、不放烟花爆竹,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2017年春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树立环保节约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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