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简报(一)
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5日至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出批示。
俞正声在批示中指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依法管理城市民族事务,以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切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推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俞正声主席批示要求,科学谋划、系统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刘延东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经过60多年探索实践,城市民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民族群众跨城乡跨区域跨行业流动加快,对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城市民族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刘延东强调,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事关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两个大局,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发挥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各民族群众共享发展、同步小康。搞好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方式载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强化社区建设,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同时要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防范等工作。要加强党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城市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努力开创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主持会议,有关地方分管负责同志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