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会议简报(2)

2018-07-22会议简报

  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会议简报二:

  12月2日,湖南省双峰县召开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动员会议,标志着双峰县基层妇联组织改革正式启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群,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左娅丽参加会议。县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妇联的主要负责人,乡镇(经开新区)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民政所长、妇联主席,县妇联全体干部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妇联主席彭政毅从改革内容、改革时间、改革目标、工作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安排部署了改革工作,民政局负责同志就加强业务指导方面作了表态发言,县妇联副主席谭学兵对基层妇联换届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

  会议指出,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乡镇(经开新区)妇联进行换届改革,要选配优秀女干部担任乡镇(经开新区)妇联主席。扩大副主席和执委数量,乡镇(经开新区)副主席不少于3人,执委不少于25人。二是将村(社区)妇代会改建为村(社区)妇联,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兼职(挂职)副主席不少于2名,执委不少于15名。

  全县各乡镇(经开新区)妇联换届在2016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村(社区)的妇代会改妇联工作争取在2016年完成10个村的试点,其余的村(社区)妇代会在2017年的村级班子换届时同步换届,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改革任务。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群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基层妇联组织改革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时代发展、改革创新的要求,是着力解决当前基层突出问题的有利抓手;二要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的目标任务,选优选强配好班子,健全基层妇联组织,强化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三要加强领导,强化落实,把握节点、严肃纪律,明确乡镇党委是本次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乡镇民政所所长、妇联主席是“具体责任人”, 确保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会议简报三:

  11月29日,射洪县妇联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推进会在广兴镇召开。会议宣读了《关于做好女性进村“两委”和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就妇联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就今年关爱女性保险开展及赔偿工作情况进行了讲解。

  会议强调,各级妇联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做好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方向和主题,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统筹协调、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凝聚在党的周围,切实担负起妇联组织的重要使命。使村、社区妇联真正成为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充满活力、服务高效,党和政府满意、妇女群众信赖的基层群众组织,为谱写巾帼梦想新华章、实现射洪率先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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