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回头看”专项行动业务培训会简报

2018-07-22会议简报

  简报一:

  10月14日,柳梁乡召开农村低保“回头看”专项行动业务培训会。会议重点围绕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保障对象的进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保障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重点查看对象纳入和退出是否准确和规范、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住房是否属于危房等五个方面的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合规运行为目标,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县民政局副局长朱嘉祥和低保办主任李祥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政府乡长高雄主持。

  会议指出,一要准确认定对象。坚持和全面实行“3+1”(家庭成员户籍状况、收入情况、财产情况和民主评议)综合测评认定办法,准确认定保障对象。具体操作中,要将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与经办人员联合入户调查测算的倒排序(严格执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操作要求),由低保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干部共同组织召开的村民民主评议结果加权后(严格执行民主评议所占比重不得超过30%的规定),根据最终的倒排序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审核审批。二要做到应保尽保。各村要按照规定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将符合救助条件却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全部整户纳入保障范围,达到按户施保要求。要重点保障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因灾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切实做到救助对象保的准、救助资金用得好,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要做到应退尽退。对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家庭,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各村要将化解拆迁、征地、上访等矛盾而纳入的低保对象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四要做到合规运行。要健全工作机制,对低保政策的执行操作、基础资料的归类整理、工作流程的制定完善等进一步进行规范,切实做到制度合规、程序合规、操作合规。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乡政府既是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也是调查审核的责任主体,要在各村村委会的协助下,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各干部要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做好低保调整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低保调整准确无误,要按照县民政局下发的关于低保调整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调整程序,杜绝村干部优亲厚友现象。

  驻村干部、村干部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上一篇:农村网格化建设推进会简报2016下一篇:街道综治民调工作动员大会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