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在全区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2018-07-12会议讲话

二是各学校对支教教师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做到纪律上一样要求,制度上一样执行,工作上一样标准,质量上一样保证。特别要发挥支教教师在教学与教研上的指导、引领作用,让他们上示范课,让他们参与课题的研究,让他们听课、评课,切实使支教教师成为带动和促进学校发展的催化剂,在当地学生和群众中留下好的口碑,真正为学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对支教不认真,代课量不达标或请假超过规定的教师,考核时可直接定为不合格,可延长支教期限,甚至可以调到农村学校去。对支教教师的管理,关键是被支教学校要敢管,敢要求,教育局也要通过各种渠道对支教教师进行考核。

三是要严格收费规定。从XX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已全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免除了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学校只收取住校生住宿费,代收作业本费和城区学校学生书费以及城镇中小学生医疗保险费。但根据开学检查和群众反映情况看,部分学校仍然存在着乱收费问题,在此我们重申,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甘价费[XX]20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各学校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班费、转插费、借读费等费用。今后对乱收费和违规违纪问题,局纪检组都要认真查处,严重的要报送区纪委、区监察局处理。值得强调的是: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不要为了给学校创收而触摸乱收费的高压线,一旦受到查处,校长就脱不了干系,就会承担乱收费的一切后果。在学校管理中,校长既要敢管,又要善于发现问题,对教师违犯工作纪律、体罚学生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否则,由此造成学生、家长上访事件,一经查实,在对其责任教师进行处理的同时,要对校长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开学检查中已查出和未检查的学校,若有违规收取学生班费、超收学生作业本费、借读费和高一“三限生”费的学校要抓紧全部向学生清退,同时,各学校也不得向学生搭配或变相搭配未经教育股审定的教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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