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召开七一表彰大会的通知(2)

2018-07-16会议通知

  三、其它要求

  (1)签到时间:13:30-13:50,请参与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签到。

  (2)表彰活动中禁止来回走动,手机务必调成静音模式。

  (3)活动结束后统一在人才中心食堂就餐。

  特此通知

  中共xx市人才联合委员会(筹)

  2017年6月x日

  2017年召开七一表彰大会的通知2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进一步总结深圳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市律协党委直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成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一流法治城市工作中开拓进取、建功立业,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深圳律协党委直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2.党员组织关系在律协党委的党员;

  3.在律协党委建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

  1.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

  2.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50名。

  3.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4.全市律师行业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3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织中所有党员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处罚,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2.依照《党章》的规定按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改选、补选。

  3.律师事务所党员档案健全,做到党员基本信息齐全、清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原则上接转率达90%以上,未结转的,有明确的接转时间,并有专人负责跟进接转工作。

  4.坚持按时交纳党费,党费票据装订成册,归档备案。

  5.制定符合本单位实情的党建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包括党员发展),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可行。

  6.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健全和完善,做到制度齐全、检查落实,有工作记录。

  7.组织党员定期开展争先创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有方案、有记载、有考评。

  8.其他有贡献的先进事迹。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按时交纳党费。

  2.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党内各项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3.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参加党的活动。

  4.在本职岗位和所在领域作出突出成绩,党员先进性作用体现明显,积极投入支援灾区建设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

  5.其他突出贡献优秀事迹。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从事或兼职党务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支部班子成员。

  2.党建意识强,热爱党建工作,精通党建业务,履行抓党建工作的职责到位。

  3.坚持按时缴纳党费。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党内各项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策和部署,完成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党委报送重大事项、工作资料、总结计划、简报信息等。

  5.认真进行系统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等安排的学习培训、专题调研、会议等活动。

  6.在本职岗位和所在领域作出突出成绩,党员先进性作用体现明显,积极投入支援灾区建设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

  7.其他突出贡献优秀事迹。

  (四)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的基本条件

  1.思想认识觉悟高,自觉把党建工作作为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支持,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或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有保障。

  2.积极与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沟通、协商、恳谈和“定责共建”等双向互动联系机制,所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重要会议等制度。

  3.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所在单位发展较快,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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