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研讨 “环境保护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 修改事宜;
(七)研讨 “十一五”期间环保档案工作热点、难点问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2006年11月17-24日,11月16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际会议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7号(海口市海甸岛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斜对面)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保局档案管理人员各3人(含监测站、环科院),总局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各1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人员携带本单位《环境保护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二)参加培训人员食宿及培训费用自理。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统一组织本辖区内环保系统的报名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全国环保系统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暨研讨会报名表》(见附件)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王琴董佩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
通讯地址:xx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xxxx
联系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际会议中心汤国军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
附件:全国环保系统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暨研讨会报名表
xxxx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