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五一职工文艺汇演活动通知(3)

2018-07-22会议通知

  二、组织实施

  (一)地区教育工会、地直机关工会、地区企事业及驻哈各单位工会,负责本系统、单位职工文艺汇演活动组织工作,统一组队参加。

  (二)各县(市)总工会,要结合本县、市的实际,要发现和组织文化广场、校园、街道、文化活动中心所开展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演唱会、文艺汇演、歌咏比赛等文化活动中的好节目,积极组队参加。

  (三)活动安排

  1、县、市总工会、地区教育工会、地直机关工会、地区企事业及驻哈各单位工会,务于4月10日前将参加汇演曲目报送地区工会,地区工会派员观看排练活动,负责活动的统一组织编排。

  2、根据各参赛队排练情况,区域职工文艺汇演活动正式演出前,将举行一次彩排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区域职工文艺汇演活动重在参与,旨在打造文化哈密,展示职工群众时代风采。同时,为鼓励各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推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设置评比奖项等次及评比办法另行通知。

  4、参加地区“区域庆“五一”职工文艺汇演”各队参赛人数不限。

  三、活动要求

  1、区域各级工会对此活动要高度重视,要切实把“区域工会庆‘五一’职工文艺汇演”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加强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和职工文化发展高度来认识,作为庆“五一”一项重要的群众性活动来组织实施。

  2、要按照基层为主、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的原则,为热爱这项活动的职工群众搭建展示平台,最大限度地吸引各族干部职工群众参与,使“区域庆‘五一’职工文艺汇演”活动真正覆盖群众、热在基层,努力营造和谐哈密、美丽哈密的文化哈密氛围。

  3、地区各级工会和媒体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刊播优秀曲目,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扩大“区域庆‘五一’职工文艺汇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韩xx、李xx、伊xxx

  电 话:2231360(传真) 2232809

  xx地区工会

  2016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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