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项目保障措施
为加强对我校新建食堂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执行。
1、工作要点 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实地调查研究、重证据,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2、工作方法 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举报制度。群众参与。
3、 职责分工
(1)“工程”接受群众和上级领导的监督。
(2)在中心校领导下,共同配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本校“修缮工程”实施进行专项检查。
(3)按要求开展“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年向中心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对各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和“工程”组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规划和年度项目预算(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学校基本情况和“工程”规划情况。
(6)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实施中的问题;受理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案件;受理对其违规违纪行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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