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