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推广计划书

2018-07-22计划书

  新产品推广计划书(一)

  广告媒体是进行广告活动的物质技术手段。广告媒体策划,就是对广告媒体的恰当选择。广告媒体的种类很多,有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录像、影碟、网络等。广告媒介不同,其广告效果亦不同,在制定广告媒介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广告媒介的收费高与低;2。广告媒介的影响层和影响力;

  3。广告媒介的发布时机和效率;4。各种媒体的配合;

  5。商品的特殊性和销售范围;6。宣传对象。

  台湾“可口可乐”广告策划对广告媒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所选择的媒介在“理由”上进行了详尽的陈述,现转录如下,在策划媒介时可作重要参考。

  广告种类之选择

  在地区方面,根据客户之意见,以台湾北部为主,中部及南部为次。

  在种类方面,我们根据两项原则作为取舍标准。

  第一、要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推销之对象。

  第二、能最有效地表达“可口可乐”之广告特色及主题。

  根据上述两项原则,我们建议,“可口可乐”之推销广告应综合利用以下四类方式:

  (一)电影:台北市首轮西片或国语片电影院。

  (二)电视:台湾电视公司。

  (三)电台:选择“台北中广电台”及“正声”两电台。

  (四)报刊:选择中文报三家,英文报两家及两份畅销杂志。

  第一类电影广告

  以台北市首轮电影院为“可口可乐”广告之主干。理由为:

  ·首轮电影院能吸收我们所需要之对象。

  ·首轮电影院能以完备之“声”及“光”,将“可口可乐”广告片中之美丽色彩,活泼形象,动听乐曲,以及广告主题,完全表出来。

  故此类广告,非但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所需要之上等或中等收入之家庭成员,而且综合发挥“视觉与听觉”之美感,直接、有效地将我们之广告目的,传达于观众,并使留有深刻印象。

  第二类电视广告

  电视与电影性质相同,而且拥有电视之家庭,必然属于上阶层,正是我宣传之对象。

  惟台湾只有一家商业电视公司,既不能举办特约节目,且其广告时间早已排满,我们能利用者不多,故电视只能作为电影之辅助。

  第三类电台广告

  此类广告优点,在于能利用音响,以乐曲形式,加深听众对“可口可乐”广告主题之印象,并使易于记忆。

  我们选择“台北中广”及“正声”两电台,因其听众较多。

  第四类报刊广告

  以上电影、电视、电台为“可口可乐”广告主要方式。此外,在上市时期,再以报纸及杂志作辅助宣传,且“可口可乐”在台湾上市,亦属有价值之新闻。

  我们为使外国侨民及能说英语之中国人士(上等收入阶层)得知“可口可乐”经已上市,选择英文报两份:一为中国邮报(chinapost),每日发行额3,000份。二为中国日报(chinanews),每日发行额8,000份。

  在中文报方面,共选三份:一为中央日报,(发行额115,000份)二为联合报(发行额高达200,000份),三为征信新闻(发行额130,000份),此三份日报,均在全省发行,故台湾中部及南部读者亦能看到我们之广告,且其拥有之读者,大都为上等或中等收入阶层。(包括商界、自由职业者、学生以及公务员等)。

  此外,我们亦须利用彩色印刷之优点,以增强报刊广告之效果。

  因此我们选用最畅销之两种杂志,即读者文摘中文版(发行额71,000份)及台湾电视周刊,使“可口可乐”之广告,能进入上等收入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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