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项目提出的依据
二、老年公寓目标客户需求及应对分析
三、老年公寓选址(地块)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四、老年公寓规划
五、老年公寓风险分析
六、风险规避与控制措施
七、项目实施
八、结论
一、项目提出的依据
(一)政策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老龄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105号)
2、河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豫民福[1998]19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老年公寓市场机遇
Ø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
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时,即为老龄化社会。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约为1.45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1.2%,而且这个数字每年都在以3%的速度增长。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已是不争的事实。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预测,到2025年,老年人将占全国总人口19.34%;到2040年,老年人将占全国总人口的27.8%,届时每三个半人口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口。
Ø “老年公寓”市场潜力巨大
2000年国家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和分析预测,到本世纪一十年代末,中国退休劳动者一生的积蓄总和相当于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另据中国老龄人协会估计,中国老年人消费约每年3000亿人民币,而且随着老年人消费观念的逐步转变,其消费数额还将得到进一步增长。由此可见“老年人市场”是一个潜力很
大的市场,老年人产业,尤其是老年住宅产业是一个极待开发的产业。
Ø 老年人养老逐步向集中养老转移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他们认为那些所谓的养老院是些没儿、没女的孤寡老人的安身之地),国内老年人养老讲究“三代同堂”,老死不离儿孙。但随着近年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观念的改变;核心家庭趋于普及,传统家庭逐渐减少,
一方面下一代与老一代分居现象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家庭结构演变又表现为老少两代在居住上“分而不离,离而不远”的特点,因此老年人不堪忍受“空巢”的孤单寂寞之苦,从过去不肯到养老院开始向往养老院,养老观念和居住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
Ø 家庭因素催生老年住宅的产生和发展
自我国七十年代中期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以来,“三口之家”现已成为社会的主力家庭结构。许多独生子女成家之后,所面临的是每对中青年夫妇在繁忙的工作压力和残酷的生存发展竞争条件下要照料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再加之老年人多愁善感及实际上的“代沟”,由此引起了一系列没完没了的家庭烦恼及社会问题,老年公寓呼声高涨,呼之欲出。
Ø 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鼓励进行老年公寓的建设
面对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生活问题已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1998年起各级政府就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创办养老服务机构。在2003年召开中共十六大三中全会上有关代表提及老年人养老一事,中央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近日国家民政部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从社会各方面宣传全面关心和帮助老人,尤其是老年人养老与生活方面,并鼓励从事老年住宅的建设。河南省政府更是认识到全国人口第一大省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出台的政策更具有可执行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可划拨;十余项税费可减免;贷款条件放宽、利率优惠;财政可给一次性开办补助;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缴所得税前扣除…
Ø 老年住宅在京、沪两地倍受热宠
最早的老年公寓就出现在北京和上海。上世纪的九十年代初,在当时的上海商品房积压量高达上千万平方米的情况下,中高档老年公寓一直供不应求,排队预订的场面时有发生。九十年代中期,北京的一些机构在吸取上海老年公寓的成功经验后,结合本地区老年人生活习性建老年公寓,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结:
如果说1.45亿的老年人口基数是老年住宅建设的必要条件、家庭因素和老年人社会问题是催生老年人公寓产生的重要原由,那么国家鼓励和京沪两地老年公寓热宠应该能使我们看到的老年公寓建设的希望。从今天老年人口基数、老年人社会问题及老年人养老观念重大转变的趋势看,实施老年公寓建设应该说是一种机遇,老年公寓建设恰逢其时,水到渠成。可以预见,老年公寓必将逐步被老年人极其子女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