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水晶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 总 论
一、项目名称:北湖·水晶城
二、项目拟建地:郴州市同心路2号(原玻璃厂)
三、项目建设单位:郴州市顺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郴州市顺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法人代表黄康隹;注册住所:郴州市同心路;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装饰材料水电器材销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10000000060033;经营期限为50年。房地产开发资质为为三级。是一家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新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人才队伍充实,现有职工48人,其中:工程及其他技术人员35人,其它管理人员13人。组织结构完善,下设工程技术部、开发策划部、营销部、财务部、拆迁安臵部、材料设备采购供应部、行政人事部等职能部门。
五、项目概况
随着郴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郴州市迅速崛起了许多商住小区,全市房地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本次研究项目位于郴州市
同心路北湖公园北侧,北依流星岭,南临北湖公园,东靠汽车总站,距郴州火车站1公里,交通方便;地段环境优越,超市、医院、学校等生活配套完善,面对北湖公园,背靠流星岭,远眺苏仙岭,湖光山色尽收眼底,娱乐、休闲十分便利;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7,784.30M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27,135.30 M2,公共建筑用地面积5,293.00 M2,道路用地面积8,060.00 M2,公共绿地面积7,296.00 M2;总建筑面积21.71万平方米,停车位867个,居住户数1482户,容积率3.85,建筑密度21.66%,绿地率38.61%,是一个大气、时尚、新颖的高档纯住宅小区。该地段房产开发前景好、升值潜力大。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将完善该地段城市整体功能,改变周边环境,提升该地段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