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2)

2019-07-12年度总结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五措并举”的第一年,在经济增速换档、结构调整深化、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我们的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是促进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任务艰巨;人才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效不够明显;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衔接不够,公平性、可持续性面临新考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领域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亟需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依然较为薄弱、劳动关系形势严峻等。我们要牢牢抓住改革这一历史性机遇,积极探索、努力破解。

  三、明年工作思路

  1、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一是继续开展好全民创业乐业增收工作。对照20xx年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乐业增收三年计划要求,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市直部门按时完成全民创业乐业增收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力争新增创业实体数比今年增长1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7,确保三年计划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招用本市劳动力一次性奖励等促进就业和创业的补贴、奖励政策,适当调整有关补贴标准和条件,提升政策落实效率。着力提高辖区内长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率和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争取达到“充分就业市”优秀评价标准。三是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民办职介所、公共职介网络平台的桥梁作用,根据需要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招聘会,为劳资双方双向选择提供服务平台。深化校企合作,建立高校和民企信息对接机制,适时组织企业去外地开展“订单式”招聘活动,帮助企业招引专业技术人员和新兴行业人才。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联系人制度,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用工需求、劳资矛盾、社会保障等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实现动态监管和服务。

  2、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对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丧葬费补助及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进行相应完善。进一步落实医保付费管理办法,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实施医保按病种收(付)费办法,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开展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现本市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市户籍参保率达到93%。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积极探索一些高危企业,如化工、机械冲床等行业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三是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扩大社保卡申领和覆盖范围,逐步拓展功能应用,推动阳光医保工作开展,实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支付系统纳入宁波市医保系统管理。积极推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加强培训,促使企业在网上开展社保参保、续保、中断等业务办理,方便参保企业,提高办事效率。

  3、完善集聚人才体制机制。一是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贯彻落实《关于建设人才特区打造人才高地的意见》及“1+10”人才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做好各类专家人才的推荐选拔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千人计划”产业园建设,提升综合影响力。大力引进和培养符合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项目和紧缺人才,依靠宁波市县共建机制依托宁波人才服务平台为“千人计划产业园”项目招收相关配套人才,助推我市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二是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开发合作机制,推广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建设,为我市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外国专家提供服务。不断完善与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员组织的合作机制,通过以老带新模式吸引拔尖人才。切实强化企业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校企共建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企业高技能自主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资源整合、市场运作的思路,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培训机构实行优胜劣汰。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自助评价,探索依托行业协会发展自主评价。统筹规划培训项目,积极探索开展远程职业培训和网上职业培训,切实加强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劳动者自主创业能力、就业竞争能力和稳定就业能力。

  4、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公务员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公务员考核办法,以全面推行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办法为契机,破解公务员平时考核难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日常基础性管理工作,以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统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流动、职务任免等工作,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规范招聘考录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招考工作的公正度和透明度,严密组织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招考计划审核,科学合理设置考录职位与报考条件,积极探索和改进招考的组织方式,确保各类考试录用招聘工作的安全、顺利、高效、公正,提高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和维稳解困工作。进一步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以“双考”安置工作机制为平台,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继续做好日常性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与维稳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

  5、努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加大防范欠薪工作力度。加大对加工制造、建筑工地、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生产经营不够稳定的小微企业的监察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调作用和乡镇(街道)网格预防预警体系作用,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等恶意欠薪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欠薪违法案件,力争在欠薪案件移交、入刑方面有新的突破,确保职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支付。二是深入开展“双爱”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企业关爱职业,职工热爱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实施“六项”行动,积极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宣传引导和典型引路,努力实现“六有六要”目标,从而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落实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劳务派遣工社会保险参保行为,严格执行“三性”岗位,落实同工同酬;继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协商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细化网格划分,对照上级有关“两网化”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考核办法,力争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通过网络化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通过网格化加强监管、提高预防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进一步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6、进一步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制度,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实际经办能力,实现由过去精通单一业务向全面熟悉综合业务方向转变。通过竞争上岗、岗位轮换等方式把干部放到最能发挥他们自身优势的岗位上去,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力社保经办人员队伍。二是继续深化“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办事程序、服务指南等政务信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公开,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网上行政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排摸廉政风险点,切实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抓好基层平台考核工作,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效率与考核挂钩。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加大对基层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努力提升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使其专心从事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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