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年终工作总结(2)

2020-08-23年度总结

  (2)从源头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城区经济部门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xx小”和“新五小”企业,坚决进行关停。我局严把环保准入关,对重污染企业和没有环境容量的企业一律不批,今年共受理工业项目41个,其中审批40个,否决1个。

  2、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对辖区重点检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三)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着力打击“两高一资”(高污染、高消耗、资源型)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专项检查

  (1)认真贯彻国家《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控制钢铁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经查辖区内没有发现属于城区监管的钢铁企业。

  (2)对涉砷、涉锰行业(硫化物、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针对近年来砷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于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的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查处。

  经查我城区有5家涉锰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露天堆放原材料和产品。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已督促其完善原料、矿渣“三防”设施,消除矿渣等对周边水质、土壤环境的污染隐患。

  责成南宁市松岩贸易有限公司完善冶炼废渣的“三防”设施。由于历史原因,南宁市松岩贸易有限公司露天堆放有约2.4万吨冶炼废渣。这些废渣浸出液中含有砷、汞、锌、镉等成份,这些废渣一旦因雨水冲涮或其它原因流入心圩江或邕江,将会严重污染邕江一级饮用水源,造成砷、汞、锌、镉的重金属污染,危及南宁市民的饮水安全。今年市环保局将该公司移交我城区监管后,城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8月17日上午城区官祖林副区长带领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研究,决定就地搭建铁皮棚屋将这些废渣遮盖,待广西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投产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南宁市松岩贸易有限公司正在搭建铁皮棚屋将这些废渣遮盖,我大队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2、开展粉尘黑烟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证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市容景观,我城区开展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工业企业烟囱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对辖区高速外环两侧、快速环道两侧33家企业的烟囱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南宁市正昌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烟囱冒黑烟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城区建设局组织负责对城区建设局审批(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地扬尘进行专项整治,防止建筑扬尘污染环境。

  3、巩固饮用水源的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保护饮用水源的专项整治行动

  对XX年和XX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根据《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重点做好邕江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砂场的整治工作,做好安置水上人家,规范船舶管理工作。

  根据南宁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今年7月至9月对金陵镇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水质监测和基础数据调查,为确保邕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划分提供有力依据,保障了南宁市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为了从源头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一是由我局牵头举办了一期xx区饮用水源安全知识培训班,请各镇、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各村的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参加培训班。城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农林水利局分别从不同方面讲授了保护饮用水源的重要性、如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如何保证饮用水源安全等知识,大大地提高了城乡居民对保护饮用水源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饮用水源的知识。二是协助城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南宁市xx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清理辖区内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和排污口;清理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法种植的农作物;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对不符合饮用水源地要求的取水点,重新规划建设;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砂场进行整治;根据南宁市的统一部署做好水上人家的搬迁工作。

  4、抓好挂牌督办工作

  对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影响面大、居民长期投诉的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今年我城区共确定了4个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为城区挂牌督办企业。

  (1)解决南宁市胡才拉面馆和南宁市宁口福螺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

  南宁市胡才拉面馆和南宁市宁口福螺餐饮店分别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27号8栋一层4号和7号商铺,都是餐饮经营项目。这两个饮食店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且二层以上全是居民住宅,并且没有直通楼顶的专用烟道,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油烟、噪声影响楼上居民,周边几十名居民多次联名投诉,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我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取缔这两家餐饮店,6月15日两企业已被xx区人民法院强制查封取缔。

  (2)南宁市吉祥泡沫制冰厂锅炉烟气整治

  南宁市吉祥泡沫制冰厂生产泡沫包装箱和工业冰块,由于该企业2吨锅炉烟气除尘设施简陋,排放烟气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污染周边环境。城区环保局要求该厂限期完善除尘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否将依法对其进行关停。9月份该厂的泡沫车间已经停止生产,并进行异地搬迁。  (3)解决南宁市飞龙豆腐加工厂烟气污染问题

  该厂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在南宁市新阳路上尧七队福延坡82号建设豆腐加工厂,并投入生产,因选址不合理,造成烟气污染环境,引起群众强烈投诉。我局已于6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厂已经搬迁。

  (四)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1、加大信访查处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将集体来访、联名来信、同一问题来信来访3次以上,以及上级部门转来、领导批示的案件列为重要环境信访案件,集中力量及时进行调处。截止至10月31日,共受理群众投诉826件,其中结案785件,结案率95%。对于每件信访问题都能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信访处理率达100%,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如及时、妥善处理了坛洛镇下楞村“4.9”网箱死鱼事件、南宁市粤西羽毛粉饲料有限公司恶臭污染、南宁市俊达物资公司噪声污染等群众信访案件,有效防止了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把社会矛盾化解于基层,维护了社会稳定。

  2、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召开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促成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收到人大议案1件,已按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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