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2021-06-13年度总结

实用的企业年度工作总结模板6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年度工作总结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中心党支部在矿党委和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保障物资供应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基层党支部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职工思想建设前沿阵地”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制度约束,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为推动物管中心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把一年来我们物管中心党支部廉政建设方面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我中心把学习党的廉政建设理论作为日常工作纳入党支部的总体规划,形成了党支部统一领导,行政、工会共同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格局。广泛开展了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廉政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认真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了东煤五字108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东煤五字91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东煤4号《一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金抵押及考核奖惩暂行规定》(试行)、及矿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反复学习矿党委关于《基层区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及科长(包括副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中的各项规定,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先后召开了党支部(扩大)会议、物管中心党员干部小组会议和中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中心党员干部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熟悉了《一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金抵押及考核奖惩暂行规定》(试行)、《基层区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及科长(包括副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增强了用党的纪律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今年以来,我中心先后多次为全中心党员干部举办了以廉洁自律、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内容的专题党员会议,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树立起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起了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思想,在全中心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拒腐防变、自查自醒,埋头工作,全力以赴保生产供应的良好格局。

  二、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班子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中心支部根据矿党委《基层区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及科长(包括副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中心党支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政制度,切实履行党员干部的义务。今年以来,中心党支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加强了“四员一站”建设,四员:群众监督员、党小组监督员、工会监督员、共青团监督员;一站: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站。每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馈,对中心在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廉政建设方面、工资奖金发放方面、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的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向矿纪委进行汇报。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制定了廉政“十不谁”:1不准利用职权在分配工资奖金、评先等过程中为个人或小集体捞取好处。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收受礼金、物品。3、不准在物资管理供应活动中收取钱、物。4、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过生日、迁新居借机敛财。5、不准到各区队、用料单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6、不准利用职权,索取业务范围内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钱物7、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8、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谋取私利。9、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挥霍浪费。10、不准用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报销话费。

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篇2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xx年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xx]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市场主体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主体收购行为,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新区粮食局协同新区各行政审批等部门对本区20xx年度26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了核查。现将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如下。

  1、实施年度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企业管理,按照“两比对,双随机”的检查方式要求,新区粮食局制定了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粮食收购企业检查组,深入到所管辖的粮食收购企业广泛开展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并将核查内容和核查程序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企业,确保粮食收购企业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2、实施年度报告工作的检查情况。

  新区粮食局在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信息与区审批部门提供的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全面核查了管辖区域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行为的,并按照15%的比例对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永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稼丰(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禾晟(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华信商贸有限公司等收购企业的经营场所、台帐、资质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粮食收购企业的核查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3、度粮食收购企业现状。

  (1)主动申请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2家企业,分别为:汇润(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泽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2)新申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4家企业,分别为: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永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稼丰(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禾晟(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变更企业法人代表的有4家企业,分别为:嘉年华(天津)国际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国家粮食储备库、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北大荒龙江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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