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2017年终总结(2)

2018-07-22年度总结

  县财政局2017年终总结(二)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全县中心任务,自我加压,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大力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在今年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财政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财政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财政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同时,各项民生政策得到全部落实,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加强收入协调,积极协调国、地税及非税收入征收部门将实现的收入及时入库;加强对收入的测算分析,及时统计报送财政收入进度和收入预计情况,在不断提高收入规模的同时,更注重收入质量的提高。截止10月31日,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702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84.83%,超时间进度1.5个百分点,超收1179万元,增长15.68%;税收比重80.35%,比去年同期提高4.25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预计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亿元,增长19.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6.3亿元,增长23%,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79.3%,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

二、严格预算执行,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截止到10月31日,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82485万元,完成计划的88.73%,比去年同期增加147084万元,增长24.07%,为全县各部门正常履行职能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财政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同时突出保民生、保重点,各项民生政策得到全部落实,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农林水事务、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分别增长48.48%、14.51%、7.44%、8.82%、411.25%。

三、优先保障民生,各项民生政策全部得到落实。

  在确保工资及时发放的基础上,将新增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集中财力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在我县财力依然紧张的情况下,上级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全部得到了及时足额落实。

  一是顺利完成42个机关单位1346人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增资工作,24个事业单位7227人增加薪级工资工作。

  二是兑付2017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301.66万元,为粮食丰收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发放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23.61万元,补贴面积1.96万亩;积极筹措资金,足额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麦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共投保小麦81.90万亩,玉米89.58 万亩,棉花2.67万亩,奶牛6639头,共计保费1962.0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部分98.10万元;完成粮食储备9000吨,拨付粮食收储企业储备粮贷款利息及保管费222万元。

  三是按照“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新补贴方式,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70.8万元,涉及农户562个;兑付玉米、棉花良种补贴资金940.4万元,涉及农户13.4万个;争取省级资金500万元,督导各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土地深耕深松、病虫害防治、秸秆综合利用。

  四是开展融资增信试点,撬动信贷资金投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财政投入700万元设立“共保基金”,农业银行按照与财政投入1:20的放大比例,形成1.4亿元的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授信,单个主体授信额最高可达200万元,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7年4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标准由人均每年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3000元,城镇低保标准由人均每年不低于4800元提高到54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人均每年不低于4700元提高到5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人均每年不低于2900元提高到3400元,连续十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在10%左右。

四、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017年安排政府投资重点项目70个,目前已完工项目22个,在建项目37个,正在准备前手续的项目11个。目前已拨付2017年项目建设资金2405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9574万元,县财政资金4482万元。另外,今年拨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1584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677万元,县财政资金12171万元。一是积极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6400万元,用于汽车客运站、丰源湖水库、备战河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争取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资金1500万元,为我县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落实“5.22会议”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5.22会议”政策措施的顺利落实,我局成立了推进“5.22会议”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小组,加强对上衔接和沟通,对会议确定的支持商河发展的政策进行细化量化,并制定详实的2017年“5.22会议”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计划,为促进“5.22会议”政策措施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通过积极向省市财政部门认真如实反应我县财政情况,认真搞好财政测算,争取省市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省财政厅2017年对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民生政策给予重点扶持。目前,我县继续使用市财政提供短期无息借款8600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5000万元,用于开展新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3600万元。截止10月31日,全县已争取省市财政专款2.7亿元,转移支付资金4.3亿元,共计争取上级资金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640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六、夯实收入征管基础,增强收入调控能力。

  年初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进行逐级逐层分解落实,切实做到不留缺口。实行收入目标绩效考核,按季度考核收入进度,按月通报收入排名。坚持国、地、财三家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入库情况,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征管责任,促进收入征管。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宣传,挖掘税收潜力,堵塞“跑、冒、滴、漏”。开展了重点产品和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超额完成奠定了基础。不断深化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执收质量、收入收缴、票据使用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七、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和透明度。

  继续贯彻上级关于压缩行政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根据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通过,全面完成了县直部门预算批复工作,为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和民生政策落实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县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透明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7年县级“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以及县直5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根据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2017年县级“三公”经费预算为2339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5%,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约束力。

  先后制定了《全县财政工作会议任务分解方案》、《商河县财政局2017年局机关考核方案》等规章制度,为财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初步完成了商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公务接待4个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联合县招商服务中心制定了《招商接待管理办法》、《外派招商工作财务管理办法》、《2017年招商补贴管理使用规定》、《商河县外出商务考察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九、加强财政管理,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协定存款运作尝试,以增加财政收入,分别与6个商业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将财政存款利率由活期存款利率提高到协定存款利率,预计年增加利息400万元以上。试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管理平台,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监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截止10月31日,政府采购总额14767万元,实际支付资金13166万元,节约资金1601万元,节支率10.84%,其中:零星询价采购6030.38万元。组织招投标公司实行公开采购8736.61万元、28次数。完成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继续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咨询、换发、调转工作和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工作。完成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并聘请了专业清查机构队伍分组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截止目前,已完成清查单位90户,对照单位自查表逐一进行了实物清点,然后与单位账务核对,公示后工作人员根据清查确认后的数据调整资产信息系统,做到账务、实物、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十、积极开展公务卡改革试点。

  按照积极稳妥和“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选择财政局、检察院等10家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改革试点,制定了《商河县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商河县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商河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公务卡操作和管理,目前公务卡改革正在规范、有序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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