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年度基层社会事务年度工作总结

2019-02-05年度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市委市政府的“双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干部学习,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总书记《谈治国理政》读本,《聚焦两会热点》、《法制中国梦》、《聚焦新常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风建设进行时》等书籍。认真贯彻市委孙书记党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求及提出的“四种精神”,并利用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心得交流。我局党组发展了一名新党员,帮助他提高对党的深刻认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中的模范作用。

  在今年的博义盐灶社区改造项目中,我局党员冲在第一线,出色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任务,出色完成全部签约任务,走全区前茅。在投入“双创”的过程中,我局全体干部轮流到挂点社区开展“双创”工作,特别是党员同志,夜间还参加海垦街道每周三次的集中大整治活动。局长、书记多次在全局的工作会议上要求干部要在去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强调干部纪律和廉政教育。

二、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一)指导村(居)、组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到各镇(街),检查村(居)、组务公开情况。并在五个村组开展村组村务公开试点工作。

  (二)努力推动基层政权和民主自治工作。推进我区“四议两公开”方案,指导村(居)委会把居民群众对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三)民间非企业组织建设。今年登记民间非企业组织36家。为规范民间非企业组织的发展,举办了一期民间非企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班。

  (四)社区建设工作。

  1、继续完善社区工作站后续工作。为确保全区71个社区工作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积极协助城西镇和各街道认真做好社区工作站银行账户开设“零余额”的申请和衔接工作,并为每个社区工作站指派一名财务人员负责。

  2、推进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建设工作。今年区委、区政府安排2000万元作为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建设资金,积极寻找合适房源,截止目前购买9处社区办公服务场所,租赁办公服务场所6处,装修办公服务场所、完善配套设备15处,累计投入资金超过2518万元(含社区标准化建设经费)。投资400万建设龙桥镇永东村、龙桥镇道贡村、龙泉镇新江村和龙泉镇占符村4间村民社区活动中心。

  3、开展市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区改创办积极部署,从尚未完成创建工作的社区中选取条件相对较好的长堤、龙昆下、玉河等24个社区进行创建申报,做好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4、成立区社区志愿者服务大队,培育和发展专业志愿服务组织。按照市网格管理中心、市改创办和区改创工作要求。大力倡导“四种精神”,每一个社区居委会根据自身条件均已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社区居委会成员、网格员是其中的主体。近段时间以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活跃于大街小巷开展志愿服务,传播志愿精神,净化社会风气,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双创”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工作,积极培育发展“乐助”服务社、“友善”服务社、“星海”服务社等社会组织。社区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心理健康辅导、妇女维权、法律援助、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主题,开展活动5场次,参与人数近千人,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5、启动“村改居”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于10月启动“村改居”工作,成立了以区委调研员张华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区“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为村改居工作提供保障。

三、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一)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组织搞好调查、申请、公告、审核、审批及低保金的发放。2015年低保金发放情况:城市第一季度715户,1384人,季度低保金1192500元;第二季度,707户,1360人,季度低保金1172580元;第三季度,696户,1342人,季度低保金575588.4元;第四季度,678户,1308人,季度低保金1401399元;农村低保第一季度2246户,5177人,季度低保金2634800元;第二季度,2191户,5034人,季度低保金2569500元;第三季度,2178户4995人,季度低保金4054449元;第四季度,2178户,4995人,季度低保金4053438元。

  (二)按时发放农村五保金。第一季度551户,587人,季度五保金756800元;第二季度543户,578人,季度低保金745190元;第三季度538户,569人,季度五保金734010元;第四季度539户,573人,五保金825120元。

  (三)按时发放孤儿养育金发放。上半年35人,发放养育金126000元;下半年31人,发放养育金111600元。

  (四)助学。对低保户高中、大学子女进行核实,确保杭州万向集团对贫困高中、大学生的助学;配合教育局对低保家庭困难学生进行核查,使贫困学生得到救助;根据《XX市低保家庭高校新生入学救助实施方案》审批低保家庭子女的应届大学生19名,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实施发放83000元,使贫困大学生得到救助。

四、救灾救济工作

  (一)精心组织全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活动”。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 分别在中山街道、滨海街道设点,开展了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书200余本、宣传手册600本、悬挂横幅64条。

  (二)着力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在全区开展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将大同街道创建一个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三)安排救济资金和物资。下拨各镇(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0万元;下拨各镇(街)临时救济款106万元。10月21日安排救灾物资棉被1500床、毛毯1000床、运动服500套到各镇(街)用于解决冬令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困难。

  (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或因病致贫。截止11月10日,城市特殊医疗救助6人次,救助金额85193元;农村特殊医疗救助24人,救助金额343287元;城市重特大医疗救助4人次,救助金额54900元;农村重特大医疗救助15人次,救助金额258500元;医疗救助1179人,季度发放金3331717.47元。

  (五)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截止11月10日止,城市临时救助127人次,救助金额250500元,农村临时救助226人次,救助金额46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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