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3)

2018-07-13审计报告

 (三)政策制定者及监管机构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公司治理原则强调管理层的责任以确保及时和准确披露所有与企业相关的重大事项而董事会的责任为监督信息披露和沟通过程。修订后的国际审计准则第701号“独立核数师报告中就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中指出审计师担任企业的原始信息提供者是不合适的。企业原始信息的提供是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因此,审计师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披露任何信息应当建立在这些信息已经被治理层或者管理层披露的基础上。

  审计准则制定者只能对审计师提出要求,无权左右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实施针对治理层的补充要求的责任应该由国家政策和法规制定者来承担。国家政策和规则的制定者需要承担在恰当时机向治理层和管理层提出补充报告要求的责任。

  审计报告新变化实施以后,预计监管机构将在其检查工作中审查新审计报告要求的应用。监管部门将与审计师展开更多的讨论,了解列入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对于那些未列入关键审计事项,但监管机构认为是审计重点的某些问题,监管机构有可能形成自己的看法。监管机构将这些额外的信息用于评估审计质量(事务所层面及项目层面)。监管机构应研究如何将这些新变化纳入检查和执法程序。跟会计师事务所一样,监管部门也应确保检查组得到这方面的充分培训。

  在更广的层面上,作为投资者保护和公众利益的倡导者,监管机构应评价新的审计报告是否为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是否如设想的那样促进关于审计工作的对话。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将对制订推行这些审计报告新变化的成本效益形成自己的看法。

 (四)投资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也许审计报告改革的主要利好消息,是针对投资者和审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的。审计报告新变化的主要受益者将是投资者、分析师以及审计报告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其他使用者。投资者可期待着更好地了解审计过程,得到来自审计师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发现的个性化披露。希望新信息能够鼓励投资者和审计师之间加强沟通。同样,被审计单位强化信息披露,亦可鼓励投资者与管理层以及治理层就会计和审计问题展开互动讨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必付出任何努力。使用者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对审计目的和审计师的角色形成清晰和恰当的认识。只有这样,投资者以及其他使用者才能适当地根据审计报告内的新信息,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或达到各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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