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支出审计报告(4)

2018-07-20审计报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执行尚有一定偏差。

  部分单位对会议研讨、学习交流等差旅活动报销费用的标准把握不准,公杂费、伙食补助费等存在可报销未报销情况。

  (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部分支出手续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缺少派出单位公函现象;部分单位接待费支出未附明细清单;部分租车发票存在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人不一致、时间不一致等情况。

  二是部分费用支出存在超标准情况。部分单位存在会议费支出超预算现象;有2家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超区财政核定指标。

  三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存在费用支出未用公务卡支付情况;部分单位存在专项经费及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情况。

  (三)房产出租管理有待规范。

  一是1家单位由于通惠路、火车南站改造等原因,截止审计日尚未收缴房产出租租金557.25万元。

  二是1家下属单位20XX年收取租金收入34.69万元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

  三、审计建议

  审计从制度有待完善、单位内部控制有待加强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加强监督问责。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督查、信息共享和传递预警机制,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二)健全完善制度。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务支出相关管理制度,尽快出台车辆定点维修等管理办法;财政局、机关事务局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经营性用房的管理,健全完善办公用房配置、维修等管理和经营性用房出租管理等制度。

  (三)加强内部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公务支出管理规定,严肃规章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完整。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资产管理等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也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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