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留校安全承诺书

2018-07-17书信

  暑假留校安全承诺书一:

  为明确学院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院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本安全责任书由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辅导员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住宿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暑假期间正式留校。未经学院同意,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学生留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院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管理,不允许学生单独在一间寝室居住,由学院统一安排调整寝室。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暑假留校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凭公寓学生证进入学生公寓,并按规定住宿。学生证限由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借学生证的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不允许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暑假留校期间,学生从学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不得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泳玩耍,由此造成意外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从重处理。

  九、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院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上一篇:中学暑假安全承诺书下一篇:暑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