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安全责任书(2)

2018-07-20书信

  四、责任书中止

  1、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终止责任书。

  2、送气工年满60周岁,本责任书自动终止。

  3、送气责任书的变更、终止,甲方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10日内上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管道安全责任书二: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主要职责

  宣威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的燃气管理工作,是燃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市建设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燃气管理安全现状,及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对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6分)

  (二)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液化供应气库及全市液化气经营门店签定《燃气经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燃气企业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6分)

  (三)每月召开一次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有书面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建设局党委;(5分)

  (四)健全和完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城市燃气管理长效机制,明确部门内岗位责任和相应责任人;(6分)

  (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5分)

  (六)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燃气安全大检查;(6分)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组织做好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5分)

  (八)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督促从业人员对用气户普及安全知识;(5分)

  (九)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对液化气库的消防设施、防火间距、储气罐防雷防电措施、安全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配备、燃气运输安全、安全生产日志以及液化气经营门店防火安全、钢瓶年检、防爆灯具、开关进行全方位监管,督促整改,符合行业安全规定;(16分)

  (十)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安全事故扣20分;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扣30分;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并撤销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务,追究责任人员责任;对虽未发生死亡事故,但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事故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分)

  (十一)负责建设局交办的安全生产有关事项。(10分)对交办事项完不成或不负责的,每次扣2分。  二、奖惩办法

  1、本责任制考核总分100分,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惩1万元;71-75分的惩6000元;76-79分的惩3000元;80-84分的不惩不奖;85-90分的奖3000元;91-95分的奖6000元;95分以上的奖1万元。奖惩到责任科(所、队、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惩金从科(所、队、站)相应责任人员工资中扣抵,奖金从城维费中列支。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并追究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考核经费从安全工作经费中列支;考核的有关数据按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考核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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