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2)

2018-07-21书信

  一、责任对象

  本村党支部书记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保持村委会等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绿化。

  2、保持村中道路清洁、有序

  3、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不乱贴、乱写、乱画,不在人行道上堆放柴堆、粪堆、建筑材料堆、草堆、垃圾堆。

  4、督促群众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

  5、建立1-3座简易垃圾池,做到垃圾定点投放,自觉保护和管理绿化树木,不在树上乱钉、乱栓、乱挂。

  6、保持门前秩序良好,不乱停放,不违章建筑,不乱搭乱建,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污水溢流,不残墙断壁,不杂乱堆放,不散养家禽。

  7、村民楼房阳台屋顶不乱放和乱挂衣物,不损坏集体公共设施,不在道路上碾晒粮食,堆放粪草,不在饮用水源地周边放牧,破坏林木,挖沙采石。

  8、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消灭鼠、蚊、蝇、蟑螂,抓好改厕工作,推广冲水式、小三格式、生态旱厕等无害化厕所。

  9、村委会要经常监督检查村中的环境卫生,做到及时焚烧,及时处理。

  责任人必须自觉履行责任,如违反上述责任条款,村委会承担整改的一切责任。

  三、责任期限: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

  四、责任期间责任人因工作等原因变动的,继任人对责任状的执行承担全部责任,以保证责任状的连续性。

  五、本责任状一式贰份,镇政府一份,村委会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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