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2)

2018-07-21书信

 二、责任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三、责任内容:

  l、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为办好我校教育多做贡献。

  2、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新余市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依法施教,依法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集体,服从全局。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按教学工作要求,认真制订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上课和开会不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不擅自离开课堂和会堂)、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4、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认真工作,勇挑工作重担,乐做平凡小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5、不做有偿家教。

  6、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与家长沟通不训斥、不指责。

  7、加强自身修养,说话和气,以礼待人,尊重别人,热情接待来访,言行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大方,为人师表。

  8、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努力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使自身各方面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得到提升。

  9、团结同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集体的言行,光明正大,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11、不参与迷信、赌博等活动,远离黄的、赌、毒。

  12、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资料和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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