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写:
“责成被告××××……(写明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内容和期限)。”
第五、判决变更行政处罚的,写:
“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改为……(写明变更后的处罚内容)。”
第六、单独判决行政赔偿的,写:
“被告××××赔偿原告×××……(写明赔偿的金额、交付时间,或者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行政判决书范例
上诉人(原审被告)XXXX市房产管理局,住所地XXXX市江岸区高雄路 166号。
法定代表人周茂棣,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余新立,该局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X,女,1964年8月30日出生,汉族,XXXX市人,无职业,住(略)。
委托代理入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陈梅,女,1975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