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7)

2018-07-21书信

  被害人XXXX的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认为:相信法庭对XXXX一定会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被告人XXXX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包括他家庭在内的五个家庭的痛苦,但比制裁XXXX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希望通过本案的审判而使整个社会更加关注青年一代的心理健康。

  被害人杨开红的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认为: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足以证明XXXX杀害了杨开红,证据充分,定性准确,XXXX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恳请法庭作出理性判决。

  被害人龚博的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认为:被告人XXXX犯意坚决、作案步骤分明,其准备作案、实施犯罪、出逃等环节均富有逻辑性。被告人XXXX对他人的生命权利麻木、漠视,连续五天之内充满杀机,主观恶性极大;其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对各被害人均反复打击,对被害人亲属造成极大伤害,被告人XXXX没有任何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处以极刑。

  被告人XXXX的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XX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2、不同意公诉机关指控XXXX因为打牌就杀死四位同学的说法,该说法不符合逻辑,该案的动机尚无法确定,公诉机关指控的动机不可信;3、在犯罪现场发现了XXXX的血迹,虽然不影响对XXXX的定罪,但XXXX是否受了伤应予查清;4、被告人XXXX的精神状态存在问题;5、被告人XXXX在三亚市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6、被告人XXXX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犯罪前无前科,请求法庭应当考虑给予失足青年悔过自新的机会,请求法庭对被告人XXXX慎重处刑。

  附带怀中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据《刑法》第232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因故意杀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60343.35元。其中误工费309.45元、丧葬费6214.50元、死亡赔偿金152871.40元、交通费768元、住宿费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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