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个人述职报告范文精选(6)

2018-07-12述职报告

  篇六:动物检疫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所在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指出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云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职工干部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目标,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开创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保证了我县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现将一年来检疫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今年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全市共设8个定点检疫申报站,完善了各项检疫制度,公示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程序、报检电话、收费标准、上岗检疫员名单等。全年共检疫猪牛116836头。其中牛2313头,猪114523头,活禽579752羽。

  (二)全面开展屠宰检疫工作。瑞丽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点6家。全市共屠宰检疫动物123993头,其中生猪115759头,牛8234头,白条禽184603只。检出病害动物产品106头,全部釆取无害化处理。

  (三)深入开展全市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对全县的肉类市场、定点屠宰场、超市、活畜禽市场等进行有效监管,防止未经检疫及病死病害肉类上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72人(次),出动车辆82辆(次),全市共检疫监督活禽602006只,禽产品72810只(每只按1。5公斤计算109215公斤),外调畜产品149吨,牛皮2930张,犬4只。共查处违法案件13次,其中现场处罚12次,另一起立案处罚,累计处罚金额6400元。

  (四)完成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指导。建立健全了免疫、用药、用料、出栏等登记,加强对养殖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养殖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督促、指导和帮助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畜禽养殖档案,科学免疫,科学用药用料,提高养殖户的报检意识。共检查指导规模养殖场(户)8家(次),通过检查指导,树立了养殖户科学养殖意识,加强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意识,从源头上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个人述职报告(动物检疫)(共6篇)]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12人(次),出动车辆23辆(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门店41家,并对规模养殖户进行每月一次的瘦肉精监测,对查出的过期药品均进行没收销毁,并对违规者进行了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理。经检查没有发现使用或销售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现象。

  (六)完成对规模养殖户和动物经济管理人的资格审查。根据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我们对全县的规模养殖户和动物经济管理人重新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认定,合格的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合格的予以注销。

  (七)做好对检疫证章票据的发放与审核工作。对票据证章的管理采取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帐登记、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主抓源头管理,规范书证填写,对全县的票据证章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没有发现“隔山开证、出伪证”等现象。全年共用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255本,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2216本。销毁2011年—2012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存根3720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存根3120本,屠宰检疫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165072张。

  (八)及时上报畜产品安全动态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工作管理,明确了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在县电视台及咸阳市动物卫生监督网发表畜产品安全信息,在市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发表信息13篇,上报个人短息200余条。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我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健全考勤制度和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学法律、学业务活动。除了局里组织的统一学习外,每周周一周五例会组织全站职工开展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活动。

  (二)强化产地检疫、全面提高产地检疫率。一是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动物持有效产地检疫证明才能上市,没有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上市或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二是规范出证程序,严格实施现场检疫和临栏检疫,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和只收费不检疫现象的出现;三是根据有些乡镇兽医站存在检疫报检率低、收费难的问题,协助兽医站积极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拔除钉子户,协调解决基层检疫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三)规范屠宰检疫、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为了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根据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审核,对不符合防疫条件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屠宰点不断完善防疫条件,健全相关制度,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驻场检疫员严把进场关,杜绝无检疫证明及免疫标识的动物进场屠宰;严把宰前检疫关和屠宰检疫关,发现疑似病畜禽或染疫畜禽,及早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病的扩散和蔓延;严把出场关,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或加封检疫验讫印章或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未经检疫及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以确保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四)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了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广大群众食肉安全,我所采取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定点屠宰点、肉类摊点、餐饮业、超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证经营、逃检漏检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兽药、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督检查。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添加剂违法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保证兽药、饲料质量,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我所开展兽药、生物制品专项检查工作,主要以兽药饲料经营门店、畜禽养殖场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禁用,未批准的兽药及过期药品,防止养殖环节添加使用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杜绝源头污染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全年共检查投入品经营户462户次,饲料生产企业45个次,市场96个次,对查出的过期药品均进行没收销毁,对违规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等处理。经检查没有发现使用或销售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现象。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利用宣传活动日和专项整治活动,向广大养殖户和动物经纪人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提高广大养殖户及动物经纪人的防疫意识和报检意识,使申报检疫、向经营者索要检疫合格证明等成为经营者、消费者的自觉行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1次,出动宣传人员34人(次),出动车辆6辆(次)。

上一篇:公司财务人员述职报告范文下一篇:小学教师的述职报告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