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果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
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受 委托,我小组于2013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对位于 ,容积率为0.91的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销售该房产提供参考。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
二、受托方:
三、产权持有单位:
四、评估目的:评估楼盘价值
五、评估对象:
六、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20日
七、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限: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八、评估的假设条件和限制条件
(一)评估的假设条件:
1.委托房地产位于海阳丁字湾新区。
2.假设委估房地产产权合法,没有产权纠纷。
3.假设委估房地产现状满足所采用的城市规划、用途管制和限制条件,另有说明的除外。
4.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
5.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
(二)本项评估的限制条件
1.本报告有关资料由我方实地考察取得,由于房产时效原则,本报告建立在一定日期范围内有效。
2.本报告仅供委托方销售该房地产提供参考依据用,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3.本报告未考虑抵押、担保、出租等他项权利对委估对象实际价格的影响。
4.实地查勘时,对房屋仅进行一般性查看,并未进行结构性测试,不可能确定其内部缺损。
5.未经本评估单位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内容不得使用在其他与本次项目无关的任何公开文件、通告或报告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6.本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委托方,一份留存评估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