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还遵循如下工作原则和技术经济原则:
1、工作原则
(1)合法性原则
评估对象房地产符合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容积率、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风格的要求,即应以评估对象合法使用、合法处置为前提进行。评估对象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备合法性。
(2)真实性原则
资产评估工作实事求是,尊重实际,尊重科学,在评估过程中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证据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针,客观公允地反映评估结果。
(3)可行性原则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性质以及当时所具备的条件,指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4)简易性原则
要求资产评估工作在达到相应准确度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评估工作简便易行,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提高资产评估效率。
2、技术经济原则
(1)预期收益原则
以技术原则的形式概括出资产价值。
(2)供求原则
假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商品的价格随着需求的增长而上升,随着供给的增长而下降。
(3)评估日期原则
市场是变化的,资产的价值会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因此要求资产评估必须有评估基准日,而且评估值就是评估基准日的资产价值。
十、评估依据
1.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协议书》以及《委托评估函》
2.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章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房地产评估规范》(GB/T 50291-1999) (4)《城镇土地评估规程》(GB/T 18508-2001) (5)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文件
3.产权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证》
4.价格依据
报价单及至房屋中介机构获知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本小组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查勘获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