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估目的
此次评估目的是确定证券*88所持有的证券*21%的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为委托方证券*88转让证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证券*88所持有的证券*21%的股东权益价值。此次评估范围为经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证券*截止2009年12月31日整体资产、负债,明细见下表:
证券*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元
序号科 目账面价值序号科 目账面价值
1流动资产合计812,321,934.8012流动负债合计802,296,711.91
2货币资金97,622,137.4613短期借款20,000,000.00
3应收账款350,672,440.7714应付账款506,139,339.92
4预付账款56,808,102.3615预收账款123,201,607.06
5其他应收款136,255,454.0616应付职工薪酬3,962,316.59
6存货170,963,800.1517应交税费9,372,720.62
7非流动资产合计66,293,022.3118应付股利12,929,357.33
8长期股权投资25,034,811.6419其他应付款126,691,370.39
9固定资产32,295,252.02
10无形资产8,962,958.65
11资产总计878,614,957.11 20负债合计802,296,711.91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以证券*提供给北京证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