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准则,对提供给甲方的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评估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科技评估报告书》;如果因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所需要的基本资料,乙方有权延长提交报告时间;
4.在评估过程中,甲方对合同约定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目的提出重大修改,需要乙方调整工作内容,双方应另外协商评估收费和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5.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工作,所收评估费不予退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在资料提供及相关已商定事宜的配合上有误,致使评估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约定
1.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如乙方无故违约,所收评估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并应赔偿同等评估费的违约金;如甲方无故违约,应付评估费用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
2.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并收到甲方支付所有评估费时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附件:委托方应向评估机构提交的资料
1.申请评估报告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复(复印件);
2.委托方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3.待评估项目的目录及说明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材料等);
4.待评估项目的权属证明(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
5.技术项目开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待评估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费用及会计凭证;
7.资产引进或转让的合同、公证书、价款支付凭证或其他证明资料;
8.委托方近3~5年来的各种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缴税收表等);
9.委托方对待评估项目的自估价值及依据;
10.合同双方认为必须或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委托方产品的销售渠道、市场分析、同类行业产品情况、竞争对手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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