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市场法
市场法又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通过比较与被评估资产的异同程度,以判断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这种方法是以相似参照物的市场销售价格分析为基础,即根据市场参照物的市场价格,根据比较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等因素,按一定方法做出调整,从而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这里的关键是选择参照物,参照物可能一个,也可能若干个。
计算公式为:比准价格﹦比较案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时间修正系数×功能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二)重置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构建该项资产的现行构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构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各种贬损因素。
计算公式为:资产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其中:资产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1-实体性成新率)
实体性成新率=1-实体性贬值率
实体性贬值率=(实际已行驶里程数/总额定里程数)*100%
(因为评估对象是汽车,所以可以用里程数来确定贬值率)
成本法的基本前提
第一,被评估资产适用持续使用假设。
第二,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且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
第X,被评估资产处于交易假设状态下。 评估过程
(一)接受委托
(二)实地了解询问阶段
(三)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
(四)提交报告书阶段
最后得出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