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柜租赁合同(9)

2018-07-20租赁合同

  第五条 服务保证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服务咨询

  初装工作受理

  服务变更受理

  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反馈

  缴费咨询及受理

  系统配置变更受理

  5.2 保证为乙方指定至少一名业务联系人及一名技术联系人负责乙方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5.3 甲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每个工作日提供8小时服务(自9:00-17:00)。

  第六条 技术支持保证

  6.1 甲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随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不同而不同):

  网络联通状态监测

  紧急情况通知

  技术问题咨询

  6.2 甲方保证为乙方指定2名技术工程师负责乙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6.3 甲方技术工程师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工作。

  第七条 其他增值服务保证

  7.1 该保证的前提是乙方向甲方申请了其他增值服务。

  7.2 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所申请的增值服务统计资料和报告。

  第八条 投诉保证

  8.1 乙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甲方某个员工投诉。

  网络质量及增值服务质量

  客户服务质量

  技术支持质量

  8.2 甲方设立投诉专线,受理乙方的投诉(tel:________________)。

  8.3 甲方在受理乙方投诉后的4小时内向乙方提供第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报告。

  第九条 机房开放保证

  甲方数据中心机房全天24小时向乙方开放,在乙方遵守该机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随时提请进入机房进行合理的操作。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_____机柜租用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使甲方无法履行保证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赔偿保证

  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服务保证不能实现时,甲方应依约承担各项赔偿责任,但每月的赔偿额不超过当月的托管服务费。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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