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 租给乙方使用。(注:店面及楼上二层、三层共三层)
二、租期定为 叁 年,自 20xx 年 01 月 0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该房屋自20xx.01.01—20xx.12.31止每月租金按人民币 3500 元整,自20xx.01.01—20xx.12.31止每月租金按人民币 元整。租金按乙方由每月的
四、乙方需支付甲方租房押金人民币 10500 元整。在期满后,若不续租,经甲方验收房屋完好无损,甲方押金全部退还乙方;若中途退房,则取消押金。(若要续租,经甲方同意按市场行情价,优先租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其它管理费、税收等由乙方按时交纳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租赁房屋不得搞非法场所之用,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
七、中途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他人或与他人合租,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并收回房屋。
八、在租用期间若乙方出现不按时交纳房租,又不向甲方说明去向,从交纳房租的当天起超过5天后,甲方有权取消租赁押金;同时收回租用的房屋。
九、乙方应做好安全预防工作、财产及人身安全等工作,若出意外,由乙方自已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在租赁期间,若甲方房屋欲出售或自用的情况下,乙方需配合支持,同时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要结清所有费用,同时甲方退还押金给乙方。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应保持设备的完整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且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废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如拆迁、地震等。签定本合同时,双方核对电度表数为 ,水 吨,以此开始结算水电费。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协议,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2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1、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3、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当事人无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合意解除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是对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重要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当事人具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的几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实践中,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如何确定往往会有不同的意见。
对于当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和分则中的特别规定作出判断,这里不作罗列。对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已经解除,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以及是否正确行使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进行审查。本条是专门就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间点的确定提供几种判断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房屋租赁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因此,双方当事人就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产生争议时,经法院审查认为一方当事人确有解除权的,有解除权一方的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权即产生效力,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已经存在的事实,法院可以在判决说理部分确认房屋租赁合同业已解除,如果判故从讼争的法律关系看,主要是买卖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故以买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宜。我们倾向于第一种意见。因为优先购买权本身也包含了买卖的内容,而单纯的买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能体现优先购买纠纷的特点。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在太原市 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年租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及其它相关发生费用,应自行负担,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七、转租的规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后壹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在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它有关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关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水补。
十三、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天缘地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